汉中市农业局关于报送2011年度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年9月30日 作者: 来源:汉中市农业局 |
各县、区人社局(职改办)、农业(果业、茶叶)局,汉中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市直农业各单位: 根据《关于当前汉中市职称评审工作的若干补充规定(试行)》(汉人发〔2004〕70号文件)文件精神,结合《汉中市职称办公室、汉中市农业局关于报送2011年度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汉职办发【2011】39号)文件,现就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和破格申报晋升中级职称人员的推荐、报送评审材料相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申报中级职称的,须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4年以上(含4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本专业)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 2、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以上(含15年),并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3年以上(含3年)或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年以上(含1年); 3、中专学校毕业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并取得本专业大专学历3年以上(含3年)或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年以上(含1年)。 二、破格申报(指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晋升中级职称的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3名;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3、获得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4、在急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并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学历条件 按照省厅文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以前农业系统内承认的“相当于大学专科同等学力的中专后继续教育”本专业毕业证书,今明两年仍认可,但从2013年起,不再作为申报职称的学历依据)。
汉中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汉中市农业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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